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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週思考一件事,今天的主題是:時事。身為一個平時不太會主動去看新聞的人,最近在台中發生了一起很嚴重事故,我注意了一小陣子,再結合平時對生活的小觀察,我有個題目想與大眾討論。

「現代人是否總抱持著『理所當然』意識?」

 

我媽媽是一間便利商店的店長,有些時候我也會去店裡幫忙打下手,作為接觸鄰里鄉親最頻繁的工作——便利商店服務員,總是能讓我發現一些社會上值得一提的現象,今天要說的,便是客人們過於「理所當然」的這個心態。直接來說故事。

在某個飯點過後,晚上七八點的時候,我和我媽在櫃台附近休息,這時一位阿伯走進門來,將被壓扁的空香菸盒丟在櫃台上,說:「給我拿一包。」我應了聲好,轉頭迅速取下阿伯要求的香菸,刷過條碼,他付了錢、我找了零錢,交易就到此為止了,這時阿伯沒有急著離開,而是站在櫃台前敲了敲新買的香菸,然後將塑膠包裝撕開扔在桌上,就這麼從門口離開了,我和我媽目送客人離開,我看見櫃台留下的塑膠包裝和壓扁的香菸盒,二話不說撿起來丟進垃圾桶。故事就到這裡結束了,讓我們來看看另一個很類似的故事。

在某個星期日的清晨,剛開店不久,我和我媽在櫃台附近解決早餐,這時一位穿著運動服的叔叔走進店裡,迅速的從冰箱拿出一罐舒跑放到櫃台,我注意到他脖子掛著毛巾,興許是剛晨跑完吧,總之我們同樣結完帳,交易到此結束,這時叔叔收起錢包後沒有急著走,離開櫃台半步的距離打開舒跑的拉環,仰頭咕嚕咕嚕喝光了,這時他靠回櫃台邊,對躲到一旁繼續吃早餐的我舉手示意:「哈囉不好意思,這個垃圾可以麻煩你們嗎?」我放下早餐擦了擦嘴巴,嘴裡還是食物回不了話,只能點點頭,從他手裡拿過壓扁的鋁罐,他笑著和我道謝後,我將垃圾丟進垃圾桶,和他揮手道別。

說到這裡,能感受得到我所謂的「理所當然意識」是什麼嗎?我對於幫客人處理隨手一丟的小垃圾沒有任何不滿,但是,客人是怎麼將那個垃圾交予我處裡的,中間這個過程,讓我有一些話想要說。第一位客人理所當然將「幫客人處理垃圾」這件事情認為是我們的工作,其實不是的,沒有人規定順手就能做到的事情,就是我們應盡的義務。

 

再來說說某天我回家路上發生的事情。

那時我從捷運站出來,已經是晚上十點左右了,夜晚的馬路車流依舊,來往淡水和台北的唯一一條路就算是深夜都能見到零星的車流。我順著同一班下車的人潮走,混在要過斑馬線的人群裡,從捷運站出口要走到斑馬線中間有三四個店家,增高的騎樓和斜斜的磁磚人行道,再旁邊就是六線道的大馬路了,那天晚上,其中一間義式餐廳正在清洗某件大型器具,水流混著濃濃的泡沫從騎樓一路流到人行道、流到斑馬線、流到機車的待轉區。

來來往往過斑馬線的人都走得小心翼翼,因為那水流裡的泡沫實在太多了,這時有個阿姨拉下口罩對蹲在地上拿著水管的店員弟弟說:「你們要洗就去旁邊那邊洗,水這樣亂流害路人跌倒了怎麼辦?」這時店員弟弟也不知道該做何反應,只能抬頭看著旁邊站立著的另一位店員,那位店員順著阿姨指的方向張望,幾秒後就收回視線了,大概是不打算接受阿姨的提議,我從手機裡抬起頭,注意到店員弟弟手裡的水管,似乎是接不到這麼遠的地方,行吧,他們被侷限在這裡也算情有可原。

然而,下一秒卻讓我看到有些震驚的一幕,只見站著的那位店員走回店裡,沒多久拿了個黃色的「小心地滑」告示牌放在人行道邊,也沒有向那位阿姨表示什麼,就這樣揮揮手示意弟弟繼續洗。然後,過馬路的綠燈亮了,我注意到走過那條路的人都顯得小心翼翼,代轉的機車也時不時注意流到輪子底下的泡沫水。看來那告示牌真的很有效,大家都非常的「小心地滑」。

但,將自己的順便隨意凌駕在他人的不便上,不也是一種「理所當然」的態度展現嗎?他們明明可以思考更有效的辦法,去附近買個更長的水管,或者換個地方洗,或者水流不要這麼多,或者泡沫不要這麼多,甚至對來來往往急著回家的路人說一句「不好意思,造成你們困擾了」,但他們只做了一件最沒用的事情,放一個告示牌,我當下傻眼到很想告訴他,地上這麼多水跟泡泡,是個明眼人都知道要小心地滑啊!

 

最後再說回前言提到的,前幾天發生在台中宮原眼科前的公車輾斃行人事件,花點心思去找相關的新聞報導,我知道這件事牽扯了很多很多細節,為了避免忽略一些細節造成錯誤的訊息傳遞,我們不談這起事件,只檢討一件事情:所謂的「禮讓」行人究竟是什麼?

關於「禮讓」二字的解釋,其一是「尊重而退讓」,其二是「守禮而不爭奪」。我們經常聽到的車輛應禮讓行人,究竟應該適用哪一種解釋?是單純的不爭奪還是要做到退讓?我認為,目前的法律應該更偏向退讓一點。無論是政府還是學校,大家都強力的在社會中宣導車輛應禮讓行人的觀念,這會導致一件很糟糕的事情,那就是——就連行人自己,也理所當然地認為所有車子都會停下來等他。

在馬路上,行人是最脆弱的族群,所以現在的社會才立了很多法律、訂了很多規則,盡可能的保障行人的安全。當我們仔細想過這最根本的原因:行人最弱,法律能保護到行人嗎?是的,能幫我們擋下一部分故意違規造成的危險,但,法律真的能完全的保護行人嗎?非也,哪怕是摩托車,速度夠快都可以撞死人,行人就是這麼的脆弱。

 

這週我思考的事情,就是深植在大眾心中的「理所當然」,這份理所當然,小至造成別人心裡小小的不高興,大至決定了我們的性命。我想說的是,為了自己,請明白這個世界上,沒有一件事的機率是0,也沒有一件事的機率是1,一切都有可能發生,從今天開始,多留一點心好好活著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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